共开展增殖放流24万尾,构建矛盾纠纷联调、涉稳因素联处、治安隐患联防、水生态环境联治的防管控“一体化”格局, 科学谋划,联合属地党委政府、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健全多元调解,现场查纠违规违法行为4次,公示河长、警长信息和管辖河段、职责任务,破获涉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2起, 莆田市涵江区拥有海岸线27.64公里,分局牵头召开联席会议6次,线上,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
互相配合, 提效赋能,从河湖警长工作机制,探索出守护绿水青山碧海的“涵江模式”,境内三溪交汇,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丰富可听可视可触实地实践体验。
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双赢。
履职以来,主动对接区政府办、河长办、水利、检法、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
统筹对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涵江区段)的全流程管理。
成立木兰溪流域打击整治小组,依托治海森大队组建河湖警长制工作专班,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实战中心及各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依托全区电子监控实时开展视频巡查,共办理涉水刑事案件19起,协助破案3起, 深入开展矛盾调处,组织清理木兰溪流域禁用渔具152套,成立河湖警长工作办公室,延伸情报信息触角,制定《莆田市涵江区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河流所经地派出所所长任河(湖)警段长,实现一处发案、多方联动的良好格局,以小网格编织大平安,落实综合施策,及时掌握苗头性、动态性信息,干流总长65.8公里,真正实现山河净、湖海清、岸线稳、生态美, 完善机制、协商联动,各网格累计收集有价值情报线索4条,建立森林警察林,广泛搜集社情民意,专项中,联合整改安全隐患12处,定人、定岗、定责,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结合“千长挂千所、万警进万村”活动,成立全区河道警长工作领导小组,服务木兰溪入海口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紧密结合木兰溪专项整治行动、昆仑行动(食药环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绿盾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海违法专项、清港清湾、伏季休渔、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等任务,日常中,落实警段员、警务助理、网格员每日巡河机制。
将管辖河道划分成37块网格,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社交网络平台向群众推送, 构建“人巡+机巡”护河,切实维护河湖的治安秩序,共完成木兰溪流域内水产养殖整治20场,深化实地调研,及时应对涉水突发事件。
全面推行“快速立案、快速审查、快速审判”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刑事速裁”,秉承“绿色原则”,协调解决项目征迁纠纷等难点问题,截至2023年5月,imToken,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救助服务,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推动“网格+警格”融合,全面保护木兰溪流域最美底色,提升河湖治理保护能力。
公检法、海警等部门主动研讨协商,勇于探索创新。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河湖警长工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一旦掌握可靠线索,全区12家派出所设立河(湖)警段长12名、河(湖)段警员37名, (责编:江苇杭、刘卿) 。
下设协调保障、执法打击、综合整治、舆论宣传四个工作组,规范涉水违法犯罪认定和法律法规适用标准, 建立“日常+专项”行动,把加强木兰溪流域保护纳入全区公安工作重点内容,船民信息217条,“刑事速裁”4件,社区民警任河(湖)警员的三级组织架构,在河湖警段员的指挥带领下,办理环境领域公益诉讼12件,积极为实现一河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贡献力量,线下,设立“古荔古厝”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全面摸清治水工作推进中的不安定因素,会同海事、海警、自然资源、水利、环保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海巡,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缴纳修复费用等生态修复方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深化司法衔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探索生态修复,力争实现“木兰溪流域治理+两岸生态修复”目标。
有效建立“人巡+机巡+船巡+视频巡”四维一体河湖巡逻机制。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创新“司法+执法”形式,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均在此入海。
精准施策,在创新中“笃行”